“谦祥益”商标异议案

来源:共腾 | 2012-08-28

北京谦祥益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异议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委托北京共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李金山(以下简称“被异议人”)申请注册并经初审公告,公告号为8077269的“谦祥益”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刊登于2010年12月20号总第1244期《商标公告》上。

“谦祥益”牌商标注册及使用情况 1、“谦祥益”最早成立于1830年,有近两百年的历史,是北京八大祥之一。并已经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 2、“谦祥益”在清末为鼎盛时期在全国大城市均有分号并都有房产,与许多老字号一样,在战争时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许多城市的旧址与房产也不复存在。现存之一的北京谦祥益是前门大栅栏标志性标牌“箭楼”下的第一家丝绸店,该店址已经被列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3、1978年,原商业部、纺织工业部鉴于我国丝绸文化对世界的影响和北京特有的地理位置,也考虑谦祥益地处前门繁华闹市,又靠近天安门广场,具有经营丝绸的百年经验,于是将其更名为"北京丝绸商店",作为我国在北京传扬丝绸文化,展示丝绸精粹的一个窗口。 4、北京丝绸商店最早于1997年在24类申请注册了“谦祥益”商标。 5、北京谦祥益丝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在25类申请注册了“谦祥益”商标。

结 语 北京谦祥益丝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历史继承、商标申请注册依法获得引证商标的专有权。异议人为引证商标的合法所有人。异议人的商号、引证商标在同行业内已经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并寄予厚望。被异议人所申请的商标与引证商标“谦祥益”完全一致。异议人的商标与公司名称均为“谦祥益”,商号已经被评为“中华老字号”,店址也已经被列入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异议人是前门大栅栏箭楼下的第一家丝绸店,在公私合营期间名为“北京丝绸商店”是作为国家窗口而出现的。时至今日,在虎年春晚“小虎队二十年再聚首”节目里还被指定为“小虎队”三位成员制作服装,该事件也被北京电视台〈都市阳光〉节目做了专题报导。异议人经久不衰的口碑给老百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异议人是清末名牌“八大祥”之一,在百姓心里,在同行业内已经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被异议人完全是基于异议人具有的知名度而打的“擦边球”,恶意模仿、抄袭异议人的商标。被异议人申请的商标的用意不良,其产品的用途会与异议人已经造成冲突。被异议商标无论是从商标文字、公司商号权的哪个角度来看,都将损害异议人的利益,都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认其产品来源。被异议人的商标并无单独的含义,就是对引证商标整体的抄袭,该行为无疑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异议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被异议商标被核准注册,必将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及服务来源发生混淆。据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同时也为了加大企业自身对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异议人请求贵局对被异议商标进行审查,依法驳回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 异议人:北京谦祥益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北京共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imgimg


声明:本平台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联系客服。邮箱:info@igongteng.com。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在线沟通 获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