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 应当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后, 再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的请求,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向外国申请专利。
中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依照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 我国专利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理国际专利申请。
向外国申请专利, 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